来源: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5-03-29 11:50:29 阅读量:
2025 年是湖南、内蒙古两地书法家协会签订“结对子”友好互助合作协议第四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湘蒙两省区文联友好合作协议书》文件要求,为发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与内蒙古书法家协会职能,两地拟举办书法作品交流展览,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年龄满18周岁的湖南省籍/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或长期在湖南/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作者(需附工作证明、学生证或居住证明),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内容:内容均为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诗词曲赋、经典名著名篇名句,歌颂祖国歌颂家乡,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的引经据典及典出原文等。 规格: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谢绝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品及硬笔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 三、投稿要求 (1)本次展览投稿每人只限一件,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参展登记表(表格附后)。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湖南·内蒙古书法交流展”字样。 (2)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不退稿。 四、展览与作品集印制 (1)展览拟分别于2025年7月和10月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和湖南省长沙市展出,计划展出入展作品200件。 (2)展览开幕之前印制《湖南·内蒙古书法交流展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与责任 (1)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一册。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权,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非湖南、内蒙古两省区书协会员的入展作者具备加入相应书协会员资格,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六、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4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与联系方式 作品请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文联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010011 联系人: (内蒙古)马静 电话:0471 - 4915341 13654811724 (湖南)胡紫桂 电话:15116303588 八、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湖南书法家协会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5年3月28日 九、登记表下载 扫描二维码下载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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