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5-03-29 11:37:48 阅读量:
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进一步繁荣艺术创作,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书法艺术,推动内蒙古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壮大内蒙古书法创作队伍,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拟举办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 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中共乌审旗委宣传部
2.承办单位:
乌审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书法家乌审旗创作培训基地
乌审旗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内蒙古自治区籍以及长期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外地户籍需要开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在内蒙古读书的在校大学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作品落款姓名要用身份证真实姓名,谢绝接受非自治区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作品。
三、征稿内容
内容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美好生活,反映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北疆文化建设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建设发展成就的诗词佳句。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四、征稿要求
1.征稿作品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艺术门类。
2.草书、篆书、篆刻、刻字及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品请另附释文。
3.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4.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需附两方以上边款。
5.刻字: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3厘米,载体(作品材质)以木质为主。请先寄送作品照片,初选后,寄送原作参加终评。
6.备注:请填写第九届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附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每位作者只限投一件作品且不能调换。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8.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截止。
五、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快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六马路工人文化宫 乌审旗档案史志馆南侧乌审旗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收件人:邱铖
电话:15047314146
请在信封注明“九届全区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七、展览与作品集印制
本展拟于2025年9月分别在乌审旗美术馆以及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开幕式之前印刷《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5年3月28日
九、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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