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2-03-02 15:18:53 阅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第十一届全国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内蒙古自治区广大书家通过深入学习研究历代经典碑帖,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守正出新,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临帖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二、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内蒙古自治区籍以及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落款姓名要用身份证真实姓名,谢绝接受非自治区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作品。
三、投稿要求
1、内容:要求以历代书法碑帖为范本,投寄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临帖作品要求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拒绝临摹现代人作品;创作作品风格要与所临作品风格相关联,内容积极向上,注意采用权威版本,提倡自作诗文。
2、投稿时请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草书、篆书、篆刻及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临创作品请附释文。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一律竖式,请勿装裱、亦勿机托。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篆刻临摹作品、创作作品均不少于六方,两方以上附边款,并请分别设计粘贴在四尺竖式对开印屏上。
5、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临帖展征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一临一创作品各一件。两件作品要求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7、填写信息: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等;同时注明书体、尺寸、会员状况(是否中国书协会员、内蒙古书协会员并注明中国书协、内蒙古书协会员证号)。
8、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入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稿,限于人力,未入展作品均不退稿。
9、投稿作品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制定评审细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10、截稿时间: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四、作者待遇
1、在展览开幕时向每位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协会员入展可作为加入内蒙古书协会员条件之一。
3、 入展作品(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篆刻作品除外)将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临帖作品展评选,请全区新老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五、收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马静 联系电话:0471-4915341 13654811724
请在信封注明“第二届临帖展”字样。
六、展览与出版
展览拟定于2022年7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同时出版《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临帖展作品集》。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2年3月2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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