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作品进行提前摸底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作家协会  时间:2024-02-23 14:32:35   阅读量:

关于对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作品进行提前摸底的通知

  全区广大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翻译家:

  2024年是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之年,为提前掌握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少数民族作家作品情况,确保我区优秀少数民族作家作品被顺利推荐和重点推介,参照上一届奖项评选征集工作要求,现就本届拟申报作家作品情况进行提前摸底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参照上一届奖项设置,骏马奖设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奖(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奖(含散文诗)、散文奖(含杂文)、翻译奖。其中,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和散文奖为作品奖,翻译奖为个人成就奖。

二、征集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一)参照上一届征集条件,参评作品须为少数民族作者用汉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二)作品均以成书形式参评。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须由作者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少数民族文字作品有汉文译本的须同时提供汉文译本。

  (三)选年限内出版中国当代文学的汉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翻译作品的译者,不限民族,均可参加翻译奖的评选。

(四)本次通知只作为提前掌握我区作家拟参评情况,其他后续具体申报事宜,以中国作家协会正式发布的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三、报送要求

  请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少数民族作家仔细填写《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作品摸底登记表》。文学翻译家仔细填写《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译者摸底登记表》。并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mgzxxm@163.com,邮件主题标注“姓名+体裁+作品名+骏马奖”。

  联 系 人:塔娜

  联系电话:0471-4965313

附件:

1.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作品摸底登记表.docx
b0c8172d50f3c28f18d4b90519957218.docx (14.92 KB)
2.拟参评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译者摸底登记表.docx
2da0bc9660999c7e33d3ad9502587186.docx (13.99 KB)

内蒙古作家协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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