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参演节目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时间:2023-06-09 21:56:49   阅读量:

 关于举办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参演节目选拔赛的通知 第1张

关于举办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参演节目

选拔赛的通知

  内蒙古民间艺术资源丰富,尤其是民歌艺术有著鲜明的特色、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内蒙古文联的指导和支持下,内蒙古民协已成功举办两届内蒙古民歌大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已然成为内蒙古地区民歌艺术交流展演的品牌IP。

  2023年内蒙古民歌大会拟于今年8月下旬在内蒙古乌海市举办。为弘扬优秀民间艺术,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民歌艺术更好地传承发展,也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届民歌大会节目质量,发现、推出优秀节目和歌手参加本届民歌大会,2023年内蒙古民歌大会参演节目选拔赛将于6月份举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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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

  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节目制作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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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2

  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凡18岁(应广电总局要求)以上,内蒙古籍的、不分民族、性别、不分专业和业余均可报名参赛。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不得参与。18周岁以下的演唱者及团体不作为比赛选手参加比赛,可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报名,优秀作品或可参加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展演环节。

  (二)作品类型:分为原生态民歌、改编创作类新民歌。

  (三)表演形式:个人独唱、组合演唱、乐队表演等形式均可,每个作品演绎者最多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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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3

  比赛方式

  选拔赛分初赛、决赛两轮进行。初赛采用参赛选手报送的视频影音资料,通过大众及评委会的网络评选选出原生态民歌10名(组)、新民歌10名(组),共20名(组)选手参加决赛。决赛采用现场比赛方式,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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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4

  评选标准

  (一)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彰显民族文化魅力,展现文化自信。

  (二)作品音乐风格新颖,旋律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三)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感情真挚饱满,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节目编排体现创新创意,表现形式恰当,服装、道具、音乐等搭配得当,对作品诠释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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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5

  奖项设置

  大赛将通过初选竞演选出 “20强选手”,并从两个门类中各产生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并获得一万元音乐创作奖金;

  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并获得五千元音乐创作奖金;

  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并获得三千元音乐创作奖金;

  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5个。根据选手表现、参考网络热度,评出最佳奖等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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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6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截止。

  (二)各盟市文联、各专业团体、高校等单位及个人都可报名。

  (三)具体报名流程:下载奔腾融媒APP,登录2023内蒙古民歌大赛专区,填写报名表及上传相关资料。报名须提交作品视频或提供有效作品视频链接,视频要求为竖屏画面,时长5分钟左右,清晰度1080P,格式mpg、mov或mp4,声音清晰无失真。请勿使用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存在肖像权或著作权争议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并附完整的歌词、曲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使用通用语言文字附歌词大意。

  联系人:王靖渊

  联系方式:18147110628

 关于举办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参演节目选拔赛的通知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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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伴奏:选手参赛一律采取现场伴奏形式,本民族乐队、特色乐器演奏者从当地邀请。大赛鼓励使用原生态演唱伴奏形式,同时允许选手参赛曲目中一首(仅一首)使用伴奏带。

  (五)本次选拔赛,不收取选手报名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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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7

  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本方案的解释权归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参演节目选拔赛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

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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