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时间:2023-02-16 15:10:41   阅读量: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的通知 第1张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的通知 第2张

  为加强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主旋律,推动中国民间文艺事业的深入发展和繁荣,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23年2月至8月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奖项,在民间文艺界和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参评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者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工作者;

  2.参评作品须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民间文艺学术研究类著作;

  3.每位参评者仅限一部代表作参评,同一参评著作寄送三本,同时附参评表格;

  4.须提交参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著的作品提交所有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材料中,可附国内外报刊杂志的有关评论、报道、介绍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6.提交个人自荐信或单位推荐函;

  7.合著的作品集体参评;

  8.以丛书形式出版的著作,可以以个人专著单本或丛书整体申报两种形式选择其中一种参评。

二、 不可参评作品范围

  1.主编多位作者成果的论文集;

  2.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

  3.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无关的城乡现代化建设论著;

  4.各类译著;

  5.已故学者的专著;

  6.少数民族语文本著作;

  7.非法定出版社或内部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

三、 奖项设置及类别

  本奖项设山花奖获奖作品4名,山花奖入围作品若干名。包含以下四个类别:

  1.民间文学研究类(如神话学、歌谣学、史诗学、故事学等);

  2.民间艺术研究类(如民间音乐学、民间美术学、民间表演艺术研究等);

  3.民俗学研究类(民俗学、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4.民间文化田野考察报告(民间文学、艺术及民俗调查报告集、民俗志书等)。

四、参评程序

  1.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专家学者、个人自荐参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之乡,中国民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高等院校,各级有关文化部门和出版、研究机构推荐参评;

  3.经评审委员会初评、复评、终评后确定获奖及入围作品;评审结束后,中国民协对评奖结果实行公示程序,公示结果无异议,并将评奖结果上报中国文联审核批准后生效,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统一公布评奖结果,邀请获奖作品作者代表出席颁奖典礼。

  此次参评采用线上申报、线下邮寄作品的方式,未经线上申报的参评作品一律不予受理。请参评者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登录https://wyxmsb.artnchina.com/,线上填报参评信息,并将参评著作、线上填报成功并下载打印的参评表(以上两项材料一式三份)及有关资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协活动管理处,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59759619。

 关于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的通知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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