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 “索龙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文联组联部  时间:2021-08-06 15:40:43   阅读量: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文联,文化旅游广电局,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总结自治区过去三年的文学创作成果,引领和推动内蒙古文学走向繁荣发展,激励我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投身火热的生活,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联合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评选工作,由自治区文联具体承办。

  根据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萨日纳”奖评奖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评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注现实题材创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的优秀作品。

  二、评奖年限和范围

  凡是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作者,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盟市以上报纸、刊物、出版社首次发表或出版的蒙汉文小说(含长、中、短篇小说)、儿童文学(含寓言、童话、故事)、诗歌(含长短诗、散文诗)、散文(含随笔、杂文)、报告文学(含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文学理论评论(单篇作品和理论评论专著均可)、文学翻译(蒙古文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7个门类的文学作品均在评奖范围之内。上述文学门类中,除长篇作品均以单篇形式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和个人单、多体裁合集作品参评。

  三、奖项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设立如下9个奖项: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报告文学奖、儿童文学奖、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蒙古文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评奖名额30个,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品的获奖比例不低于获奖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9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鼓励关注反映当下社会现实,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优秀作品。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重视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关注内蒙古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作品。鼓励在继承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基础上的创新。鼓励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二)各推荐单位须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萨日纳”奖评奖办法》的要求,审核并确保所推荐作品申报资格,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凡不符合评奖原则要求的作品和人员一律不得申报,申报者须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版权纠纷的作者及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三)申报参评的作品和申报表一式十份,单篇参评的作品,需提供原刊(报)1份及复印件9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作品,提供样书10本,原则上评审结束后不予返还。作品申报表、统计表须制成电子版统一上报。

  (四)获国家规范性奖项的作品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各盟市参评作品须经盟市文联评审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在申报时间内不接受作者个人申报,须以盟市为单位申报。

  (六)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作者申报作品经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审核推荐后,可直接报送内蒙古作家协会。

  (七)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领导干部署名的作品、宣传文化单位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署名的作品不可参评,中国作协会员除外。

  六、其它事项

  (一)凡在本届以前获过“索龙嘎”奖三次(含3次)以上者,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已调离我区的作者,原则上不参加奖项评选。我区作者与区外作者合作的作品,由区内作者申报后可以参评。

  (三)每位作者只能在一个文学门类中申报一部(篇)作品参评,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可不受此限制。

  (四)本届“索龙嘎”奖评奖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文联组联部。

  (五)关于评奖细则,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评奖通知、申报表、汇总表可在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或客户端下载。

  七、申报联系方式

  内蒙古作家协会电话/传真:0471-4922826

  联系人:常健手机:0471-4922826

  斯日古冷 手机:0471-4965313

  邮 箱:b4922826@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作家协会

  邮 编:01001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萨日纳”奖评奖办法

  2.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评奖作品申报表

  申报表.doc

8cdc4d42b1c7b6694fc122a83aa2a13d.doc(22.00 KB)

  3.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评奖申报作品统计表

  申报表.doc

8cdc4d42b1c7b6694fc122a83aa2a13d.doc(22.00 KB)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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