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2025-05-07 22:44:40 阅读量: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二、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5月中旬 复赛时间:5月中下旬 决赛及颁奖晚会时间:6月中上旬 具体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文艺”“草原歌声杂志”微信公众号。 三、比赛分组 本届比赛不分专业与业余,参赛选手为内蒙古籍,或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学习的异地籍均可报名。参赛者年龄限制在16-60周岁。 (一)声乐类: 1.美声组(独唱) 2.民族组(独唱) 3.通俗组(独唱) 4.长调组(独唱) 5.呼麦组(独唱) 6.原生态民歌组 7.合唱重唱组(多声部作品,50人内,含指挥及伴奏) (二)组合类: (含演唱、演奏,3-12人) (三)创作类: 1.声乐作品组(独唱、重唱、合唱) 2.少儿歌曲组(独唱、重唱、合唱) 3.器乐作品组(独奏、重奏、合奏) 4.管弦乐作品组(含民族管弦乐作品) 四、相关要求 (一)声乐类及组合类: 1.表演时间要求:独唱表演每首限时5分钟内,合唱表演及组合类每首限时6分钟内,超时将叫停,但不扣分。 2.初赛报名:声乐类及组合类须提供一首曲目的视频,填写初赛、复赛、决赛曲目,不必提供比赛曲目乐谱。 3.声乐类及组合类复赛演唱一首作品,风格不限。决赛演唱一首作品。决赛必须演唱中国风格作品。初赛、复赛、决赛的参赛作品不得重复。 4.独唱选手必须背谱演唱,否则评委会有权扣除一定的分数。合唱重唱组、组合类等集体组别不限。 5.伴奏:声乐类通俗组可使用伴奏带,其他组别必须用钢琴或其他形式的现场伴奏,不许用伴奏带形式,不许使用扩声及任何电声设备。 6.团队节目参赛须有表演团队名称,如“XX乐队”“XX合唱团”“XX组合”等,以便识别。 (二)创作类: 1.参赛作品必须提供Mp3格式音频或Mp4格式视频。 2.独唱歌曲可提交简谱或五线谱,其余作品须提交总谱(五线谱)。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电脑绘制乐谱,A4规格大小,不收手写谱。 3.选用民歌主题创作的作品,须在旋律、结构、织体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创新性发展,具备公认的“作曲”标准。 4.管弦乐(含民族管弦乐)作品需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且并未获得过高于本比赛的赛事奖励。其他参评作品须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且并未获得过高于本比赛的赛事奖励。 5.每位作者申报参赛作品不超过2部。 五、奖项设立 1.按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组委会根据各组参赛人数和专业水平对获奖数量酌情调整。 2.创作类每人参赛作品限定2部,如有2部作品同时入围,只取一项高级别奖励。 3.组织奖:组委会根据各参赛单位对选手的组织报送情况及参赛节目的成绩,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加以评定。 4.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室内乐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予参赛。 六、报送要求 (一)声乐类及组合类 1.专业设备横屏拍摄,视频尺寸为高清1920×1080(分辨率),MP4格式,视频中请勿出现与本次比赛无关的字符、标志或背景。每首视频单独文件制作,大小不超过1G。 2.所有参赛组别在视频录制过程中一镜到底,不得中断拍摄,不得剪辑、编辑视频。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如发现视频经过处理,经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 3.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选择合适的距离(合唱重唱组需确保所有团员出镜)。 4.视频文件要求在提交前1个月内录制完成。 5.报送视频文件时,录像中不得显示选手姓名、工作单位、学校、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 6.合唱重唱组、组合类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队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7.本次比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①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进行选手登记(合唱重唱组、组合类需提交花名册)。 ②电子版身份证照片。 ③参赛视频1首(视频资料为MP4格式,需能够正常播放)。 (二)创作组报送要求 1.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进行选手登记。 2.电子版参赛作品乐谱(PDF格式,并确保打印A4纸大小图像清晰)。 3.作品音频(MP3格式,视频为MP4格式)。 4.电子版身份证照片。 七、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8:00-2025年5月10日24:00前。 2.本次比赛采用网络系统报名,方法1:登陆内蒙古文联官网,点击“内蒙古音乐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室内乐比赛”报名入口即可报名;方法2:手机微信搜索“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大赛报名”即可进入报名通道。(为避免卡顿现象,建议使用方法1报名) 3.咨询电话:0471—3970382。 八、其他 1.为鼓励与繁荣音乐的表演与创作,所有参赛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手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2.本次比赛解释权归内蒙古音乐家协会,内蒙古音乐家协会有权根据活动情况对选拔名额进行适当调配。 3.参赛选手需严格审核报送资料,如资料不符合通知的规定,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不予通知,责任自负。 4.比赛中的参赛作品及全部音像资料的播映权归内蒙古音乐家协会,报名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5.创作类参赛选手应对报送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或著作权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6.所有组别参赛作品一经报送不允许修改。 7.比赛结果及比赛过程通知信息将公布在“内蒙古文艺”“草原歌声杂志”微信公众号,请关注后续推送。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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