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作家协会 2025-07-15 20:52:48 阅读量: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无处不在,为深入挖掘这些感人故事,展现新时代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部门决定联合举办“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奖征文活动。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作家协会 二 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助力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以“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为主题,通过文学作品展现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的、体现内蒙古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真实故事,展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北疆大地上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 三 征文对象 在内蒙古工作和生活的创作者,见证内蒙古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亲历者,从事民族工作的基层干部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深刻体会、亲历感人故事的各族群众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四 征文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五 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字数在5000字以内。 2.征文作品要有独特视角,以小见大,行文见人见事见精神,可讲述平凡小事,可记录身边感动,刻画美好人物。征文内容要健康向上,注重文学品位,情感真挚、语言清新、叙述生动、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可配发1-3张图片,画质清晰,分辨率在1M以上,写明图注。 3.征文作品为原创,未曾公开出版或发表,未曾在互联网上发布,一旦发现剽窃抄袭等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一位作者只能投一篇作品。 4.参与征文即意味着授权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及其再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摄制权等。部分作品将在主办方授权的刊物、媒体上刊登发表或结集出版。 5.投稿者应为所投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投稿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 奖项设置 有奖征文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为各奖项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活动拟在第二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文学创作笔会期间举办。 七 评选及成果展示 为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投稿作品将统一收集整理,隐去作者姓名后由专家进行盲评打分,按照奖项设置数额,评选出优秀作品,拟获奖作品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网络媒体刊载或结集出版。 八 投稿方式 征文活动不接收纸质投稿,只接收word电子版,电子版作品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mgzxxm@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附件以“体裁—作品名—作者名”格式命名。作品正文后面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作者200字以内简介、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便于后期作品入选和邀请作者参加颁奖活动。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日古冷 电 话:0471-49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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