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曲艺家协会 2025-05-01 20:53:21 阅读量:
为繁荣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创新,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办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将于2025年7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
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曲艺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形式展现新时代少数民族曲艺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推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 02 1.作品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正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促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2.报送节目应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相结合,思想内容健康、艺术表现力强,在新时代新征程充分彰显作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更好地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报送节目应为2022年9月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以来的新编和新创节目,且作品无版权纠纷; 4.报送节目须原声原唱,严禁还音假唱; 5.报送节目时长一般应控制在13分钟以内; 6.报送节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单位选拔和报送; 7.报送节目应以U盘形式寄送节目视频、电子版汉语节目文本和电子版《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报送节目登记表》(见附件),同时须寄送纸质盖章的节目登记表及纸质汉语节目文本,所有信息内容须保持一致; 8.报送节目视频应为MP4格式,节目音画质须清晰,曲唱类节目须配字幕,确保报送U盘无病毒、可识别; 9.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03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报送节目进行遴选,从中选出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现场展演; 2.参演人员城市间往返交通费自理,参演节目6人及以内(以舞台表演人数为准)在展演期间的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3.展演时间为7月下旬,展演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展演不设奖、不评奖,主办单位将为参演节目颁发参演证书; 5.经主办单位最终确定后,入选节目名称、报到时间地点、展演时间场次等具体事项将以入选通知的形式下发。
联系方式 展演活动办公室: 中国曲艺家协会活动管理处 联系人:梁钢 徐寒 电话:010-59759596 报送材料邮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403室 联系人:塔娜 电话:0471—4925462 1880488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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