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3-04-17 14:46:05 阅读量:
为广泛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自治区两会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在西乌爱家乡·我为西乌做贡献”主题活动,抒发西乌人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深厚情怀,讲述西乌人民干事创业的精彩故事,宣传推介西乌珠穆沁旗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各族人民纯善好客的人文环境,现就征集西乌旗旅游形象主题宣传歌曲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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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不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奋力谱写西乌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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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内容要求
(一)歌词意境能够反映新时代新征程上西乌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各项事业发展良好态势,歌颂西乌旗各族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弘扬“蒙古马”精神,团结奋斗的豪情壮志,描绘西乌珠穆沁草原多彩多姿的自然风光和民俗风情,用西乌旗的诗情画意邀约远方的朋友,用西乌人的热情好客拥抱八方来客。歌词风格要求内涵深情深远,表述简练通俗、朗朗上口。
(二)创作原则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新作品,未曾在网络平台或报纸、书刊发表过,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比赛,发现抄袭者取消参赛资格,如有法律纠纷,投稿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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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征集活动流程
为扩大歌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原创歌词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入选后酌情用蒙古文翻译,以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两个版本推广。
(一)广泛征集(4月1日——4月20日):面向各界文艺爱好者通过网络广泛征集歌词,组织专家和热心听众形成评选组,推选出 10 首优秀歌词,对每首入选歌词给予2000元奖金,就入选歌词与词作家签订版权和歌词修改相关协议。请于4月20日前将歌词发送至旗委宣传部邮箱:xwqxcb@163.com;联系人:乌云高娃,联系电话:15148661850;斯琴高娃,联系电话:15148538800。
(二)谱曲创作(4月21日——5月10 日)将10首入选歌词予以公示公开。以征集或委托创作形式为10首优秀歌词进行谱曲创作,通过筛选留取2-3首优秀歌曲备选,与入选曲作家签订版权和乐曲修改相关协议,并支付作曲费用5000元。曲作风格要求流行音乐风和草原音乐风相结合,易于广泛流传。
(三)评选确定歌曲(5月11日——5月20日):制作入选歌曲小样,组织评选工作组召开试听会,广泛听取文艺工作者和基层群众意见,选定西乌旗旅游形象主题宣传歌曲。并邀约专家译制蒙古语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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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歌曲推广
在2023年西乌旗“人民那达幕”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上发布唱响,并联系各大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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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5
实施单位
西乌旗旅游形象主题宣传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由西乌旗党委宣传部牵头,由西乌旗文学艺术联合会、西乌旗融媒体中心、西乌旗乌兰牧骑承办。宣传部主要负责经费申请,统筹组织实施;文联负责歌曲创作策划方案制定、项目预算,协助宣传部门组织歌曲征集活动,协调联系入选词作家和曲作家;乌兰牧骑发挥专业人员优势协助组织评选组成员,组织歌曲评选活动;融媒体中心承办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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