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作家协会 2014-03-10 17:57:44 阅读量: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构想,进一步弘扬草原文化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内蒙古作协计划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要求原创作品为主,以“中国梦”为主题,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以小见大,富有感染力;努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
二、作品体裁:征文仅限于短篇目作品,体裁包括蒙汉语诗歌、散文、短篇小说、短篇纪实文学,近二年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优秀作品,也可参报。
三、申报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7月1日。
四、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内蒙古作协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认真选编,优秀作品报送中国作协,并审定、编校出版发行。
五、投稿方式:申报作品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作家协会邮箱或寄送至内蒙古作家协会,来稿需注明姓名、民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0471——4922826 0471--496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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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作家协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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