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2-02-23 15:57:13 阅读量: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界万众一心奋力抗击疫情,为全面记录和留存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感人画面,为铭记抗击疫情同舟共济、团结一心、科学防控的精神力量,特举办万众“艺”心抗击疫情摄影大赛,为打赢新冠疫情这场人民战争留下难忘的记忆和珍贵的影像历史资料。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
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内容
全市范围内的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任何时间创作的符合抗疫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三、投稿方式
组委会指定投稿邮箱:1705455428@qq.com
四、投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符合征稿主题,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画面生动,具有感染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任何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本赛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
2、参赛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2MB,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10幅,单幅、组照作品均可参赛(组照作品限4-8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图片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违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5、参赛作品需要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投稿邮箱,并注明“抗疫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6、未按投稿要求的参赛作品,将视为违规作品不得参赛。
五、奖项设置
金奖作品5幅;
银奖作品10幅;
铜奖作品20幅;
优秀奖作品100幅。
六、截稿时间
本次大赛暂不设定具体征稿时限,青城疫情清零可视为本赛的截稿及评选时间。
七、评选公布
1、本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在全部参赛作品中评选出本次大展的获奖及优秀作品;
2、评选结束后,获奖名单将在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八、展览及颁奖
本次大赛全部获奖及优秀作品将在内蒙古美术馆展出,同时进行颁奖,所有获奖人员将受邀出席。
九、责权说明
活动组织单位有权以出版、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非商业性使用参赛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参赛者须保证拥有投稿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内容不得包含任何色情、暴力、血腥、违反民族政策及其它违反我国法律或使人反感之内容,作者自行解决肖像权等法律相关问题,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与投稿作品相关的法律责任。
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并自愿遵守活动征稿相关条款规定。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2022年2月23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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