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内蒙古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身摄影创作,培养和扶持富有发展潜力、充满创新活力的优秀摄影人才,进一步搭建起宣传展示平台,集中展现十四五时期内蒙古摄影艺术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光影形式呈现全区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生动实践的精彩瞬间。即日起,面向全区开展以“北疆光影”为主题的“第三届内蒙古新人新作摄影艺术展”作品征集活动。ykr内蒙古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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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为切入点,聚焦弘扬北疆文化,着力打造“北疆光影”摄影品牌,生动反映内蒙古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生态和谐的巨大变化,展现全区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火热实践和美好瞬间。本次展览设三大版块,分别为:纪录类、艺术类、短视频类,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以真实、客观、准确的方式拍摄内蒙古“十四五”时期取得的各项成绩和具有时代意义的典型事件、重大题材为主。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文字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整体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单独说明。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传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短视频类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画幅比例不限。作品的第一帧应当为作品的封面。短视频类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视觉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作品中使用的音乐等其他各类素材,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素材的,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短视频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1.突出新人:内蒙古籍摄影爱好者或2022年1月1日后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的会员。2.突出新作:作品为未入选过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届次展和重大主题摄影展、未入选国家级正式摄影展览作品。3.突出时代:作品拍摄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后,拍摄地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 4.突出广泛:本次展览投稿作者不受年龄、职业限制;鼓励具有新手法、新思路、新创意的作品;拍摄器材不限。5.本次展览只限网上投送稿件,征稿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6.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10M。7.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8.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凡在历届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中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9.作者须实名投稿(与身份证一致)。投稿者应为投送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10.作品简要说明(创作时间、创作主题、立意、拍摄设备等)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邮箱等),可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放置在母文件夹下。11.所有文件放置在母文件夹中打包成电子文件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夹、图片下按以下顺序注明:“北疆光影”-投稿版块-组照或单幅-作品名称-盟、市(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例如:“北疆光影”-“纪录类”版块-组照-作品名称-包头市-李××-130XXXX1234;“北疆光影”-“艺术类”版块-单幅-作品名称-包头市-李××-130XXXX1234;1.对于涉及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3.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4.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5.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内蒙古文艺和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收集举报线索。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6.本届展览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另支付报酬。7.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8.入选本届展览作品的内蒙古籍作者将视为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之一。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10.北疆光影·第三届内蒙古新人新作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摄影家协会。来稿邮箱:nmgsyjxh2022@163.comykr内蒙古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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