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3-02-15 10:57:00 阅读量:
关于征集“第三届全区民间手工艺精品展”作品的通知
各盟市文联、民协、有关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我区优秀民间艺术,展示丰富多彩的民间工艺精品,推动工艺美术技艺的传承与创新,挖掘工艺美术领域的人才,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拟于2023年5月举办“第三届全区民间手工艺精品展”。
现将本次展览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作品材料报送:2023年2月15日—3月31日
作品初评时间:2023年4月
作品原件寄送:2023年5月1日至5月15日(暂定)
作品展览时间:2023年5月下旬
三、征集要求
1.征集范围
本次展览面向全区征集,全区的民间手工艺人、艺术家、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作品由各盟市文联或民协统一组织报送,自治区直属单位的作者由本单位推荐盖章后报送。
2.作品要求
(1)参加初评的作品,要求题材积极向上、制作技艺精湛、地域特色鲜明、生活气息浓郁,工艺传承有序;
(2)须为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3)作品类型:手工制作的刺绣、服饰、织造工艺、绳艺、毡艺、雕塑、陶艺、金属工艺、民间工艺画、皮艺、家具、乐器、马具以及其他民间工艺作品(由于已单独举办过剪纸展览,本次展览作品征集范围不包括剪纸作品);
(4)作品须是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创作的。
3.报送要求
(1)各盟市文联、民协组织本盟市作品参加初评;
(2)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组),每个盟市所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50件(组);
(3)参加初评的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需提供作品不同侧面照片3张,平面作品提供一张照片即可(以序号+作者+作品名称命名,jpg或png格式,清晰整洁,3M以上),不符合此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4)作者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1),盟市文联或民协填写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须加盖盟市文联或民协公章后扫描;
各盟市于3月31日前将整理汇总的电子版作品材料(作品照片、登记表、汇总表)打包发送至内蒙古民协邮箱;
(5)自治区直属单位作者将作品材料直接发送内蒙古民协邮箱(将作品登记表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
四、其他事宜
1.通过初评的作品,由组委会通知各盟市,盟市文联、民协组织作者按要求寄送作品原件;
2.展览期间举办评奖活动,由主办方向获奖作者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作品原件在撤展后邮寄给作者,也可由作者自取;
4.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宣传的权利;
5.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润平
办公电话:0471-4922595
电子邮箱:nmgmx2019@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民协
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1.第三届全区民间手工艺精品展作品登记表
2.第三届全区民间手工艺精品展作品汇总表
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3年2月14日
扫码下载《作品登记表》
扫码下载《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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