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1-08-17 10:14:45 阅读量:
第二届内蒙古综合材料绘画
提名展(网络展)征稿通知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内蒙古综合材料绘画艺术的发展,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决定2021年12月举办“第二届内蒙古综合材料绘画提名展(网络展)”。展览鼓励广大艺术家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反映伟大时代的文化特征和精神风貌,在创作中不断创新,推出更多个性鲜明、形式独特的精品力作,为繁荣内蒙古当代美术贡献力量。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当代美术学会
二、展览日期及形式
展览发布时间:2021年12月
展览形式:网络展览
三、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共展出作品100件
四、征稿要求
1、作品申报
本次展览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征稿,谢绝区外作者投稿,可由各高校、单位组织推荐,也可个人申报。
2、参评要求
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新华东街20号),邮编:010020,收件人:张杰,办公电话:0471-6961775,信封备注:展览名称。
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内蒙古美协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请将作品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作品照片大小须在4-5MB之间,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材质”命名。投稿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9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邮箱:zhclhh@163.com
3、作者待遇
(1)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入选展览的作者,可与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建立联系,有关专家将择优跟进创作指导,优先推荐相关展览及社会项目。
4、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及本次展览面向社会征求策展人、艺术评论工作者作为观察家关注、参与,为相关学术展览活动提供理论支持。
(4)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内蒙古美协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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