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2025-03-27 12:51:40 阅读量:
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水彩画双年展
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进一步推动北疆文化建设,增强北疆文化的艺术感染力,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和内蒙古美术馆联合主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水彩画双年展。本次展览将充分挖掘内蒙古地区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人文资源以及新时代的发展成就,加强学术引领多维度提升内蒙古水彩画的整体创作水平,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中展现更大作为。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内蒙古美术馆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 地点:内蒙古美术馆 三、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作品征集面向内蒙古籍及在内蒙古范围内工作、学习的水彩画创作者,拟评选、展出水彩画作品120件。 四、作品要求及收件方式 1. 初评作品要求: (1)作品十寸照片(需与参展作品保持一致)一张,并在照片背后标明展览名称、作品名称、尺寸、创作年代、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2)初评收件截止日期:2025年7月10日 (3)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将通过“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公布入围复评作者名单。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还。 (4)收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新馆)内蒙古美术家协会邮政编码:010011 (1)入围复评作品装框自理,为确保安全和运输方便作品装裱应选用有机玻璃,邮寄须妥善包装,并请在作品外框背面贴“送选作品登记表”。 (2)入围复评作者需提供作品高清晰电子照片不小于5M(用于出版展览画册),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画种、创作年代(标注照片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nsdgrl@163.com (4)复评结束后,组委会将通过“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公布入选及获奖作品名单。 (5)收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南门邮政编码:010011 五、评选办法 本次展览将评选出奖项,由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复评,所有复评原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 六、出版宣传 1.展览组委会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水彩画双年展组委会 2025年03月 七、作品登记表下载 扫描二维码下载登记表
承办单位
收件人:梁秋红(15352848596)展览办公室电话:0471-6961775
2. 复评原件作品要求:
(3)截止日期:公布初评结果时通知原作时间截止日期。
收件人:梁秋红(15352848596)展览办公室电话:0471-6961775
2.本次展览所有入展作品结集成《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水彩画双年展·作品集》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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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4934352传真:0471-492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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