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3-07-27 11:49:52 阅读量:
“我眼中的回民区”摄影大赛因“新冠”疫情原因延误至今,许多拟参赛者没有赶上拍摄时间,纷纷建议大赛征稿延期。经大赛主办单位研究决定,截稿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征集主题、内容和征稿细则均按原征稿启事不变,已投稿的摄影作品均视为有效投稿。
感谢各位摄影爱好者的大力支持和理解,欢迎大家继续积极创作,踊跃投稿。
征 稿 启 事
01
活动主题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回民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贯彻落实市委提出建设“五宜”城市的鲜活实践,以“我眼中的回民区”为主题,下设“新颜——魅力回民区”“欢乐——幸福回民区”“温暖——感动回民区”“记忆——典藏回民区”四大征集板块。
02
组织机构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
呼和浩特市文联
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回民区委宣传部
回民区文联
03
征集内容
1.“新颜——魅力回民区”
本版块征集关于回民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生态空间、城市地标、乡村环境等方面发展变迁和最新面貌的作品,特别是体现今昔变化的作品。
2.“欢乐——幸福回民区”
本版块征集充分体现回民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社会关怀,以及能展现出“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等美好日常生活烟火气的作品,特别是体现今昔变化的作品。
3.“温暖——感动回民区”
本版块征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基层故事作品,特别是体现今昔变化的作品。
4.“记忆——典藏回民区”
本版块征集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回民区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古迹建筑、民居、商铺、车站、桥梁,以及在回民区工作或生活的个人照、家庭照、集体照等。
04
活动时间
征集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
评审期:具体时间以回民区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展出期:具体时间以回民区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05
参赛对象
广大专业摄影工作者、业余摄影爱好者。
06
投稿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导向正确,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参赛作品必须真实,紧扣本次大赛主题和作品要求,拍摄地点原则上应为回民区。大赛不组织统一采风,鼓励摄影家自行走进回民区拍摄创作作品。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不得加边框、水印、签名等修饰,禁止任何修改、移动、拼接、合成像素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3.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单幅作品3MB以上,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10幅,单幅、组照作品均可参赛(组照作品限4-8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07
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及作品标题电子版一并发至投稿邮箱:hmqwenlian@126.com。
2.作品标题以“板块名称(新颜、欢乐、温暖、记忆其中之一)+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也可另附作品文字说明。
3.联系人:
贺敬超 13314872723(电话微信同步)。
08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50名。其中:
特等奖,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一份;
一等奖,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一份;
二等奖,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一份;
三等奖,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一份;
优秀奖,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一份。
09
作品评选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呼和浩特市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全部征集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回民区文联微信公众号公布。
10
展出方式
为展览整体效果的统一,获奖作品将统一进行装裱,并以线上线下两种形式进行展示。
1.线上将在回民区文联微信公众号上分享。
2.线下作品展拟在机关、社区、企业、乡镇、部队、宗教场所等地进行巡回展出。
11
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确保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任何涉及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自负。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非商业方式使用,不另付稿酬。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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