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3-02-20 10:30:54 阅读量:
各旗县区文联、民协、艺术家:
为进一步弘扬我市优秀民间艺术,展示丰富多彩的民间工艺精品,推动工艺美术技艺的传承与创新,挖掘工艺美术领域人才,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呼和浩特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拟于2023年5月举办“第二届呼和浩特民间手工艺作品展”。
现将本次展览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作品材料报送:2023年2月15日—3月28日
作品初评时间:2023年4月
作品原件报送:2023年5月1日至5月15日(暂定)
作品展览时间:2023年5月下旬
三、征集要求
1.征集范围
本次展览面向全市征集,全市的民间手工艺人、艺术家、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作品由各旗县区文联或民协统一组织报送,市直属单位的作者由本单位推荐盖章后报送。
2.作品要求
(1)参加初评的作品,要求题材积极向上、制作技艺精湛、地域特色鲜明、生活气息浓郁,工艺传承有序;
(2)须为原创作品,严禁高仿、抄袭,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3)作品类型:手工制作的刺绣、服饰、织造工艺、绳艺、毡艺、雕塑、陶艺、金属工艺、民间工艺画、皮艺、家具、乐器、马具及其他民间工艺作品(2022年已单独举办过剪纸展,本次类型不包括剪纸);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
3.报送要求
(1)各旗县区文联、民协组织本地区作品参加初评;
(2)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组),每个地区所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50件(组);
(以汇总表序号+作者+作品名命名,jpg或png格式,清晰整洁,3M以上)
(3)参加初评的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需提供作品不同侧面照片3张,平面作品提供一张照片即可,不符合此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4)作者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1),旗县区文联或民协填写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须加盖当地文联或民协公章后扫描;
各地区于3月28日前将整理汇总的电子版作品材料(作品照片、登记表、汇总表)打包发送至呼和浩特市民协邮箱
(5);呼和浩特市直属单位作者将作品材料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呼和浩特市民协邮箱。
四、其他事宜
1.通过初评的作品,由组委会通知各旗县区,旗县区文联、民协组织作者按要求报送作品原件;
2.展览期间举办评奖活动,由主办方向获奖作者及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作品原件在撤展后由作者自取;
4.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宣传的权利;
5.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云
办公电话:0471-6980839
电子邮箱:hhhtsmx@126.com
附件:1.第二届呼和浩特民间手工艺作品展作品登记表
2.第二届呼和浩特民间手工艺作品展作品汇总表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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