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13-04-17 21:20:27 阅读量:
近日,我盟出台了《阿拉善盟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设立阿拉善盟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专项资金,每年1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作为每年全盟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的扶持资金和每届全盟优秀文艺作品的奖励资金。
扶持的优秀文艺作品主要是针对“五个一工程”奖等重要奖项评选创作的作品,门类包括歌曲、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广播剧、文艺类图书和蒙文图书。扶持工作每年申报一次。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五个一工程”等作品的创作,资助额度根据作品门类、体量大小和创作难易程度确定。
奖励的优秀文艺作品包括蒙、汉文的文学作品、歌曲、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舞台剧、美术、书法、摄影、曲艺、综艺、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整理的重要成果等。奖励的时间限定为每三年一次。凡获得全盟优秀文艺作品奖的文学、歌曲、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综艺、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整理的重要成果等作品,根据获奖等级给予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凡获得全盟优秀文艺作品奖的戏剧、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等作品,根据获奖等级颁发奖金及证书,奖金数额为50000元;凡获得自治区级文艺作品奖的作品,根据获奖等级给予再奖励,奖金数额为盟级同门类优秀文学作品奖的2倍,获得全区“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0元;凡获得国家级文艺作品奖的作品,根据获奖等级给予再奖励,奖金数额为盟级同门类优秀文学作品奖的3倍,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0元。
(阿盟文联 王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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