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内蒙古文联)是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领导的,由自治区文学艺术家协会、各盟市文联和自治区产业(行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自治区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打造祖国北疆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的重要力量。
内蒙古文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地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致力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内蒙古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自治区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通过学习培训、深入生活、创作实践、评奖表彰、职称评审、成果展示、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充分发挥文艺工作者的组织、管理、服务、维权作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内蒙古文联前身是内蒙古自治区文联筹委会和绥远省文联筹委会。1954年10月,内蒙古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式成立。至今,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分别于1954年10月、1960年12月、1980年7月、1988年12月、1999年5月、2004年12月、2010年7月、2015年12月、2023年6月召开了九次代表大会。
内蒙古文联内设办公室(权益保护办公室)、人事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联部(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联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4个职能部(处)室,所属内蒙古美术馆、内蒙古文学馆、内蒙古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内蒙古文学杂志社、内蒙古文联所属协会5个事业单位,出版《草原》《花的原野》等7个文艺刊物。其中,内蒙古文联所属协会包括内蒙古作家协会(全国文学创作内蒙古中心)、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音乐家协会、内蒙古舞蹈家协会、内蒙古民间文艺家协会、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内蒙古曲艺家协会、内蒙古杂技家协会、内蒙古电视艺术家协会、内蒙古评论家协会(内蒙古文艺创作策划指导中心)、内蒙古翻译家协会、内蒙古职工文联、内蒙古文艺志愿者协会16个文艺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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