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时间:2014-02-12 17:37:13 阅读量:
各盟市作协、各位会员:
为积极推动自治区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创作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按照全区文学创作座谈会的要求,依据《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和内蒙古作家协会组织开展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活动。现就做好2014年度草原文学重点扶持作品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作家学习领会《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动员广大作家特别是骨干作家踊跃参与,并按照办法中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 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构想,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创作基调积极向上,艺术表现和风格多样性的文学作品。
三、2014年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联系电话: 0471—4965313
0471—4922826(传真)
四、《草原文学重点扶持作品申报表》《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请从内蒙古文联网(www.nmgwl.gov.cn)下载。作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内蒙古作家协会,《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内蒙古作家协会邮箱。
地址:呼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作家协会010011
邮箱:b4922826@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作家协会
2014年2月12日
附: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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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4934352传真:0471-492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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