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时间:2013-01-11 17:51:15 阅读量:
在第十二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我区选送的7部作品全部荣获优秀作品奖。由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联合拍摄的电视剧《我叫王土地》在央视及多家地方台播出,并荣获2012年第26届“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奖励荣获第十二届“五个一工程”奖优秀作品奖作品和电视剧〈我叫王土地〉的决定》(内党宣发〔2012〕39号)的决定,在已奖励或扶持电视剧《生死依托》、动画片《小牛向前冲》、广播剧《彩虹升起的地方》等优秀作品的基础上,对歌曲《故乡的奶茶》奖励人民币5万元,戏剧《拓拔鲜卑》奖励人民币30万元,电影《吴运铎》奖励人民币50万元,文艺类图书《毛乌素绿色传奇》奖励人民币6万元。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影电视剧精品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电视剧《我叫王土地》奖励人民币40万元。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创作出更好更多的优秀作品。希望全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树立精品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共同为推动自治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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