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戏剧家协会 时间:2024-07-15 18:55:54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纪念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十周年,积极推进协会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建设,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戏剧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中国戏剧家协会决定举办2024年度优秀戏剧著作、文章推优活动。活动具体事项及内蒙古戏剧家协会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推优项目
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2个项目。
优秀戏剧理论著作1部。
优秀戏剧理论、评论文章10篇。
报送单位及名额
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向中国戏剧家协会推荐著作1部、文章3篇。内蒙古戏剧家协会各团体会员、相关戏剧研究机构、重点戏剧图书出版单位、重点戏剧报刊媒体(含高校戏剧专业学报、文艺行业类媒体等)为自治区内推荐单位,可向内蒙古戏剧家协会推荐著作1部、文章不超过2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中国戏剧家协会个人会员可向中国戏剧家协会自荐。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自荐作品请按中国剧协通知要求自行寄送。
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守正创新,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言之有物、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戏剧界、文艺界产生较大积极影响。戏剧理论著作和戏剧理论文章应注重理论建构、理论创新和对戏剧现象、戏剧作品、戏剧思潮等的研究阐释,评论文章汇编不纳入著作推选范围。戏剧评论文章应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做到褒优贬劣,激浊扬清。提倡讲真话、说实话,对戏剧发展有思考、有见地、有剖析、有对策。文章类字数一般不多于1万字。
报送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国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戏剧理论著作和在报纸、期刊、图书(不含内刊)上首次公开发表的戏剧理论、评论文章,应有国家标准书报号、刊号。
拟由内蒙古剧协推荐著作、作品的报送内容具体如下:
(1)邮寄材料:
著作类:推荐表(需自治区内推荐单位盖章确认)、著作原作5部。
文章类:推荐表(需自治区内推荐单位盖章确认)、发表文章的报纸、期刊、图书(原件1份),或者复印发表文章正文及报头、杂志封面及目录页、图书封面及目录页(复印件1份)。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戏剧家协会210室
邮编:010011
(2)电子邮件材料:
著作类:推荐表(文档电子版)、著作定稿电子版。
文章类:推荐表(文档电子版)、文章 Word 版文件。
文章及著作电子版需与发表、印刷版本一致。
报送文章 Word 版格式要求如下:
大标题:黑体三号
作者名:宋体小四号
正文:宋体五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
一级标题:黑体小四号
二级标题:宋体五号加黑
行间距:单倍行距
电子邮箱:nmgxjjxh@163.com,邮件名称为2024年度推优报送材料。
注:因人力有限,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报送截止日期
向内蒙古剧协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 8月5日。原件材料以邮戳或寄出时间为准。
推优程序
评选环节分为初评(审核)、复评、终评。由中国剧协聘请戏剧理论评论界专家、重点戏剧刊物负责人等担任复评、终评评委。评选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力求权威性、公正性。终评结果由中国剧协分党组审定后公布。
成果鼓励及展示
中国剧协将向获推优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推优资助。推优结果通过《中国戏剧年鉴》刊发、文集汇编出版以及由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推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老师 吴老师
电 话:0471-49547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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