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时间:2023-04-14 16:29:45 阅读量: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进落实学校体美劳“七个一”中“每班一个合唱团”、“每周一次合唱活动”的要求,将校园合唱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弘扬中国精神,现决定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唱响中国——校园合唱新作品新编》普及推广活动暨2023年全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合唱指挥培训班。本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内蒙古音乐家协会、内蒙古合唱艺术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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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报名对象
面向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师,按声部要求择优录取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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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报名条件
(一)热爱合唱事业,自愿在工作单位组建学生合唱团,具有奉献精神的45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与快速识读五线谱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
(四)具备钢琴演奏基础能力,达到《车尔尼599练习曲》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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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推荐方式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时参考以下合唱团男女教师比例,其中,男教师侧重推荐优秀男中音和男低音。汇总后请于2023年4月16日前,将本盟市推荐表(附件2-3)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指定邮箱:nmgdxshc@163.com,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推荐报名的教师按指定时间参加线上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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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
培训内容
(一)选拔音乐教师82人组成内蒙古音乐教师合唱团一团、二团,每团40人,具体包括:男教师38名(高音20人、中音18人),女教师42名(高音22人、中音20人),另含两名钢琴伴奏。
(二)由中国知名合唱指挥专家对内蒙古音乐教师合唱团教师进行为期五天的针对性培训,届时提前发谱学唱。合唱团的教师既是合唱队员,也是指挥,期间将学习15首校园合唱新作品,完成后进行巡演。
(三)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指定中小学校进行四场校园合唱新作品专场演出。
(四)培训结束后主办方将专场演出的15首校园合唱新作品进行线上展演,供教师们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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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5
培训专家
《唱响中国--校园合唱新作品新编》讲师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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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6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5月13日一5月20日。
培训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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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7
培训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本地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推选本地、本校优秀音乐教师参加报名和面试。
(二)培训和巡演期间,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学风学纪,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旷课,确保学习培训质量和正常巡演。特殊情况或因公需请假的学员,须及时与当地教育局沟通,协调更换人选后立即报备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三)本次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全区中小学合唱指挥培训阶段性成果展示活动(另行通知),每位参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唱指挥作品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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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8
相关费用
所有参训教师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培训和巡演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参训学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及返程,提前到达或推迟离开产生的费用需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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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联系人: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
(二)内蒙古音乐家协会
联系人:崔婷婷13848418567
(三)内蒙古合唱艺术协会
联系人:徐敬民1590471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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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0
附件
附件一:
各盟市推荐名额
附件二:
全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合唱指挥培训班学员信息表
附件三:
全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合唱指挥培训班信息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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