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作家协会 时间:2012-12-30 17:30:08 阅读量:
各盟市作协、各位会员:
为积极推动自治区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创作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按照全区文学创作座谈会的要求,依据《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和内蒙古作家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活动。现就做好2013年度草原文学重点扶持作品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作家学习领会《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动员广大作家特别是骨干作家踊跃参与,并按照办法中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2013年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联系电话: 0471—4965313
0471—4922826(传真)
三、《草原文学重点扶持作品申报表》《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请从内蒙古文联网(www.nmgwl.gov.cn)下载。作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内蒙古作家协会,《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内蒙古作家协会邮箱。
地址:呼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作家协会 010011
邮箱:b4922826@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作家协会
2012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
电话:0471-4934352传真:0471-4925404
投稿邮箱:nmgwlwyc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