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联组联部 时间:2022-06-14 16:41:17 阅读量: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联,自治区各文艺家协会:
为进一步弘扬德艺双馨精神,加强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文艺工作者队伍,推动自治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文联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严格德才条件和推荐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切实把德艺双馨、成就突出、业界和社会公认的优秀文艺人才遴选出来,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文艺界行风建设。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为内蒙古籍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经获得过全国和自治区“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本届拟表彰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6-8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定“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四个与共”,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为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5.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6.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热心文艺志愿服务,社会形象良好,追求德艺双馨,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
7.在所从事的艺术门类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自治区范围有较大影响。
四、推荐要求和评选办法
(一)推荐要求
1.突出重点,面向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向活跃在创作、表演一线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倾斜,向新文艺群体倾斜。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领导干部不可参评,县处级领导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常年从事文艺工作的专家可按文艺工作者对待。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推荐评选要以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艺术成就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3.自治区各文艺家协会推荐的人选需经协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统一上报;各盟市文联推荐的人选需经盟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
4.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工作。其中,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求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人选为新文艺组织负责人、新文艺群体,须征求其所在地区公安、税务、征信部门意见。
5.推荐材料请于6月30日之前报自治区文联组联部,包含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包括工作成绩、社会效益等,内容真实)、征求意见情况。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到邮箱,命名为“推荐单位+德艺双馨”。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内蒙古文艺网(网址:http://www.imflac.org.cn/)、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直属机关的由自治区各文艺家协会统一推荐,每个协会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盟市人选由盟市文联会同盟市宣传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统一推荐,每个盟市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各推荐1名。
2.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轮,均按50%的比例选出进入下一轮评审的人选。
3.将终评的建议名单,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
4.对拟表彰人选在自治区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办法
召开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会,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授予被表彰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文联组成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联组联部。
联系人:王茜 魏杰
电话:0471-4961833、49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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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文联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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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推荐审批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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