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时间:2022-03-28 09:34:50 阅读量: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联、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内蒙古自治区籍以及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落款姓名要用身份证真实姓名,谢绝接受非自治区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作品。
三、征稿内容
内容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美好生活,反映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建设发展成就的诗词佳句。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四、征稿要求
1、征稿作品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艺术门类。
2、草书、篆书、篆刻、刻字及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品请另附释文。
3、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4、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需附两方以上边款。
5、刻字: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3厘米,载体(作品材质)以木质为主。请先寄送作品照片,初选后,寄送原作参加终评。
6、备注:请填写第八届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8、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截止。
五、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思琳
电话:0471—4915341
请在信封注明“八届全区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七、展览与出版
本展拟于2022年9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开幕式之前出版《“喜迎二十大”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2年3月28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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