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简介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原名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成立于1956年8月。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是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专业美术团体。在业务上,受中国美术家协会指导;在行政上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内蒙古美协为具有国家干部编制、由国家财政下拨事业经费、属中共自治区党委领导的国家全额事业单位。1990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分会正式更名为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自1956年8月在呼和浩特召开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以来,共召开10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0届协会领导机构。2021年12月23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主席团。协会先后成立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艺术设计、少儿美术、美术理论、动画、设计、漫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艺术委员会等12个自治区美术专业创作学术机构。截至2021年9月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由协会成立之初的首批54名,发展到2148名。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409人。内蒙古美协第十届主席团成员13人;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共80 人。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职责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美术创作工作;
2.组织举办内蒙古全区美术作品展览工作;
3.组织开展内蒙古全区美术创作评奖工作;
4.组织开展内蒙古全区及全国性的专业美术培训工作;
5.负责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推荐、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审批工作;
6.负责组织各项全国美展中自治区参展作品的选送工作;
7.组织开展内蒙古全区美术创作理论研讨、讲座等学术交流工作;
8.编辑、出版内蒙古全区美术作品集、美术家协会会刊等工作;
9.组织、开展内蒙古美术界与国内、外的美术交流展及美术活动;
10.引领全区美术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维护会员的各项合法社会权益;
11.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大主题美术创作;引领内蒙古美术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文艺家协会之一。从1956年至今的六十多年里,协会以建设和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美术事业为己任,团结全区广大美术工作者,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肩负的党联系自治区美术家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出作品、出人才,有高原、出高峰”协会工作的中心,经过自治区几代美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使内蒙古自治区美术事业从无到有,美术队伍从小到大,美术创作从幼稚到成熟,为自治区文艺的发展、美术事业的繁荣,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协会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动员自治区广大美术工作者积极进行美术创作,组织参加自治区重大主题美术创作工程和各项全国性大型美术作品展览。配合各个时期形势和工作任务,举办各种类型的全区性美术展览及相关学术活动。
二 、开展国内、国际间的美术交流和学习,开阔自治区美术工作者的眼界,促进和推动自治区美术创作,让内蒙古美术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三、组织和举办各类美术创作学习班、理论研讨班、专业讲座,召开各类美术创作会议、学术研讨会议。充分发挥协会在美术创作上的组织、指导作用,提高自治区美术工作者的创作和理论水平,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美术创作人才。
四、编辑和出版各类美术资料、期刊及《美术家通讯》,加强区内外美术界的交流,密切协会同广大会员的联系。出版各类美术画册、书籍,对各个时期的美术创作进行集中评价和理论上的总结。编辑、出版各类美术资料、期刊,是加强区内外美术工作者交流、密切协会同广大会员联系的重要途径。六十多年中,协会通过编辑、出版《论画》、《美术简报》、《美术年鉴》、《美术家通讯》等不定期内部资料、期刊,及时地将各个时期的自治区美术创作动态、信息等,传达到全区广大会员中,使他们能够迅速了解全国及全区美术创作的基本情况,同时,也将各盟市协会、区直艺术单位的创作情况向全国、全区美术界通报、交流。这些工作,不仅使广大会员开阔了眼界,也使全区美术创作的信息、经验、成果在广大会员中传播、宣传和推广。
五、组织全国、全区各级美术创作评奖推荐及举办美术专项评奖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各级美术创作评奖作品推荐及举办自治区美术创作专项评奖,是协会推出作品、推出新人,对各时期创作进行总结,对优秀作品、优秀人才进行肯定、宣传、发扬的主要方式。60年中,协会向全国各类大型美展及全国美术评奖活动,推荐了数以千计的自治区美术作品,在全国获得各类美术奖项的自治区美术作品达数百件。向自治区第1至第12届艺术创作“萨日纳”奖评奖活动,推荐美术作品数百件,获得自治区艺术创作“萨日纳”奖各等级美术奖百余件。在协会举办的各类全区性美术作品展览中,对展出的优秀作品,也进行各等次、项目的评奖,60年中,获得这类奖项的美术作品逾数千件。
六、组织内蒙古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开展对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继承和总结工作。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源泉。坚持深入生活,是美术创作应遵循的基本宗旨。60年来,协会在工作中,一直大力宣传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多年来,自治区的美术作品一直以生活气息浓郁、地区特点鲜明、独具风格而享誉中国美术界。这与自治区美术工作者在创作上不脱离生活的优良传统是分不开的。
七、举办各项专题纪念展览和纪念活动,开展各类群众美术辅导、展览评奖,开展各类创作笔会,发挥协会社会性、群众性、专业性工作职能,为自治区文化建设服务。
八、注重组织建设及会员队伍建设,60年来,造就了一支在国内具有影响的自治区美术创作队伍。自1956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至今已经成功召开了九次全区会员代表大会。协会逐步建立健全了协会章程,理事会、主席团选举条例和会员入会条例等协会的基本制度。
九、注重协会机关建设和协会干部专业能力、工作能力及思想素质的锻炼和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条件下协会工作的新特点,圆满完成了各项机关工作任务。
多年来,协会完善了机关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和特点,制定了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能够有序、规范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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