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曲艺家协会章程
(2016年12月18 日修改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一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曲艺家协会和各民族曲艺家、曲艺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曲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打造祖国北疆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的重要力量。
xMP内蒙古文联网内蒙古曲艺家协会是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曲艺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三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职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立足于民族、立足于本土、立足于传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致力于发展和繁荣我区曲艺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四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继承优良传统,促进改革创新,推动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曲艺作品。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五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六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对会员及曲艺工作者履行团结领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评奖办节、成果展演、积极开展文艺志愿服务、理论评论、学术研讨、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七条 本会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繁荣发展全区曲艺事业。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八条 本会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曲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九条 本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 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努力提高曲艺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曲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条 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区曲艺活动与交流,全面实施曲艺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曲艺艺术的保护工作,支持曲艺产业发展,做好优秀传统曲艺的搜集、整理、研究、翻译、出版、教学和传播。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一条 本会积极与区外曲艺团体、曲艺家、曲艺学者的联系、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中国曲协和内蒙古文联组织的国际性曲艺交流,为使民族曲艺走出国门,弘扬民族优秀曲艺艺术贡献力量。
xMP内蒙古文联网
第三章 会 员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二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各盟市、旗县市(区)曲艺家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全区性产业系统文联所属曲艺家协会和曲艺学术团体,经申请并由主席团审议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三条 凡是在曲艺创作、曲艺表演或曲艺其他领域里取得显著成绩的内蒙古籍或在内蒙古工作、居住的曲艺工作者,并赞成本会章程、由本人申请、并由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报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并履行入会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四条 区直机关系统申请者和各盟市、旗县市(区)因工作流动等特殊原因申请加入内蒙古曲艺家协会者,可由本人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经两名本会会员介绍,并获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五条 根据曲艺发展的实际情况,经有关专业委员会筹委会提出申请、主席团批准,可成立曲艺各类艺术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应遵守内蒙古曲艺家协会章程和申报专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条例和要求,配合内蒙古曲艺家协会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入会。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六条 对我区曲艺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区外和港、澳、台及国际知名曲艺家,经主席团审核批准,可授予名誉顾问、名誉理事或名誉会员等称号。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七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的责任与义务;有参加本会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执行本会决议、按期缴纳会费、为本会推荐会员的义务;有退会的自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学术活动、评奖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优先获得本会相关信息的权利。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经本会主席团审定可以取消其个人会员资格。
xMP内蒙古文联网
第四章 组 织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十九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内蒙古曲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内蒙古曲艺家协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 审议和修改《内蒙古曲艺家协会章程》;
- 选举产生领导机构;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并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大会筹备机构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团体会员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一名负责人为代表大会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并作为代表该团体会员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如不再担任该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由团体会员单位另行推举更替人选,报本会主席团审议,并报理事会通过。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一条 全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聘请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xMP内蒙古文联网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主席团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召集。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成员任期一般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转入相应的名誉职务。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若干名,并由主席团推举或聘请。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四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曲艺事业多做奉献的义务。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或撤职。
第五章 经费及其他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xMP内蒙古文联网 1、 政府预算;
xMP内蒙古文联网 2、 会费;
xMP内蒙古文联网 3、社会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八条 内蒙古曲艺家协会蒙古语名称为 Inner Mongolia Ballad Singers Associatin,会址设在呼和浩特市。
xMP内蒙古文联网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本会全区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其修改权属本会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内蒙古曲艺家协会主席团。
xMP内蒙古文联网
xMP内蒙古文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