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文艺 2024-07-04 12:36:44
总述
“文化是人类知识智慧的积累结晶,今日文化是历史文化之延续,是文化发展更新之结果。巩固文化主体性,既要薪火相传,更要勇于创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推进北疆文化建设,贡献内蒙古文艺力量。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凤栖梧书画发展中心、内蒙古中国画学会将联合举办第四届“ 九九重阳•松鹤丹青”内蒙古中国画作品展。相关征稿事宜如下:
主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凤栖梧书画发展中心
内蒙古中国画学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书画平台
乌兰察布市美术馆(书画院)
乌兰察布市图书馆
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展览形式
线上展示平台: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书画等多媒体公众号
线下展览:
展览日期:10月11日(重阳节)
展览地点:乌兰察布市美术馆
注:具体线下展出时间和地点根据展馆档期另行通知
参展要求
1. 作品内容: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融合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不断丰富发展。将“北疆文化”的品牌价值融入作品,多角度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
3. 参评要求:
(1) 年满 45 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限地区。每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 作品类别只限中国画,要求宣纸完成,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作品本身需画面完整、干净整洁,要求落款、印章一应俱全,否则不予参与与评选。
注:投搞作品鼓励原创,组委会评选将进行排重识别,对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4. 投稿及评选:
(1)报名方式:
识别二维码关注“凤栖梧书画发展中心(内蒙古书画平台)”公众号,截图发至 微信号:nmgqsnsh,以便随时查看接收最新活动讯息。
(2)
:
统一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地区”命名作品)
采用高清照片,以 JPG 图片格式(不低于 300 像素,大小 在1GB以上)电子上传附件形式,与“参展作品登记表”(下载附件:关于举办第四届“九九重阳•松鹤丹青”内蒙古中国画作品展登记表.xlsx)一并发送邮箱至328159368@qq.com
示例:
初评结果在“内蒙古书画”公众号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3) 复评:
采用作品原件专家线下现场评审
复评作品必须为已公布的初评作品,不得更换。不在此名单的作者,请勿送件。作品原件的背面写清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电话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回邮地址。
作品原件邮寄指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与丁香路交汇处兴美A座5027 ,张老师收 ,电话15547100885(邮寄时包装注明“松鹤丹青”字样,并上保险,选择正规物流公司运输,自行安排送到,防止邮寄中出现破损遗失,邮寄途中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作品损坏等一切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参与复评所涉及的邮寄费由作者本人自理;复评落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原件。)
微信公众号线
复评结果名单在“内蒙古书画”公众号公布,后续于复评未入选作者不另行通知。
(4) 线下展:
通过复评符合参展条件的作品参加线下展
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须为装裱、装框后作品,
届时在重阳节(10月11日)期间于乌兰察布市美术馆线下展出(具体展出时间和地点根据展馆档期另行通知)。参展作品所涉及的装裱费、邮寄费由作者本人自理。待线下展出结束后七日内作者需将作品取回,外地作品届时寄出,如不及时取回则认为自动放弃,丢失自负。
获奖荣誉
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
⚫(计分标准以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为准)
⚫ 所有入选作品将收录至《“第四届“九九重阳•松鹤丹青”内蒙古中国画作品展优秀作品集》,同时在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内蒙古书画等多媒体公众号线上分批次展示;符合参展要求的入选作品届时在重阳节(10月11日)期间线下展出。
其他事项
1、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联系方式
内蒙古凤栖梧书画发展中心 (内蒙古书画平台)
张老师 15547100885 (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
电话:0471-4934352传真:0471-492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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